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刘彬律师 评论165字数 215阅读0分43秒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第一档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第二档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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