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宁波市户籍社区服刑人员
接 收 审 批 表
姓名 | 性别 | 罪名 | 原判刑期 | ||||
矫正类别 | 矫正期限 | 起止日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
现居住地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 | 身份证号码 | ||||||
接
收
条
件
资
料 |
1、本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首次办理时间 年 月 日;现证生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住房证明或租房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人住址和联系电话 。
3、工作单位:是否有劳动合同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 4、监护人(担保人):姓名 ,住址 ,与矫正人员关系 ,联系电话 。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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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司法所意见 | 资料已审核,符合接收条件。报区司法局审批。(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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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以上资料都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出租人、单位联系人和监护人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是否有劳动合同”一栏填“有”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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