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检察 微信公众号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其中,“套路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黑恶违法犯罪。
自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把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今天,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的有关情况。
朱晨说,通过一年多来的司法实践,我省打击“套路贷”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工作经验不断丰富、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共有五个方面的做法和特点:
01领导高度重视,强势推进专项打击
省领导多次对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出指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并将“套路贷”违法犯罪列为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
全省政法机关充分认识“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危害性,依法从严打击、从重惩处,严厉打击“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
02创新方法手段,坚决快速精准打击
深入排摸线索——制定《“套路贷”警情接警处置工作规范》,提高一线民警的敏感性和甄别能力;建立线索排摸“四长责任制”,动员全警对黑恶线索特别是“套路贷”线索开展走访摸底排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
深度抽丝剥茧——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相关数据建立研判模型,对2015年以来的借贷纠纷警情开展“回头看”,综合研判信息流、资金流、接警记录、所涉民事诉讼等情况,梳理出可能的受害人、嫌疑人,实行人案关联、整体研判、主动打处。
深化战法打击——全省公安机关以“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为抓手,采取超常规措施,整合内部侦查资源,多警联动、分工负责、合成作战、全链出击。省扫黑办对18起重大“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分4批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落实办案任务,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涉黑涉恶资产,第一时间落实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彻查利益链条,摧毁经济基础,坚决实现“打财断血”目标。
03统一执法思想,提升整体打击实效
省级政法单位统一执法尺度,加强办案指导,确保每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平稳、顺利、高效、依法审结。
强化法律支撑——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刑事诉讼中技术侦查证据材料使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全省各地精准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严格执法办案——健全落实省、市、县三级扫黑办每周例会,政法委牵头会商、公检法“三长”会议等制度,强化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解决案件定性分歧问题。在各级扫黑办组建法律政策指导小组,采取专家会诊的方式指导具体案件办理,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办案能力——针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疑难问题现场座谈会诊、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等措施,全面提高一线办案人员快诉快审快判能力。
04完善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打防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共同治理的理念,按照依法治理、分类处理、综合施策原则,建立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措施。
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机制——针对线下“套路贷”违法犯罪多为职业放贷人实施的情况,省级六部门联合下发会议纪要,规定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资格条件,各地各部门认真梳理名单,实施重点管控,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和社会信用体系,整合各地公检法机关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数据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碰撞等手段,加强“套路贷”案件风险预测监控,及时阻断犯罪行为。
建立协调治理机制——建立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税务、金融监管、网信、工商、公证、银行等单位协同治理机制,严把行业准入关,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全链条管控。
05深化宣传教育,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防控是最好的打击。各地各部门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全方位加强金融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
加强全民普法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套路贷”全民普法教育,在人流密集和住宅小区集中推送防“套路贷”诈骗宣传短信,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防“套路”诈骗意识。
突出易受害群体教育——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辨识能力弱、易受“套路贷”侵害的实际,全方位加强金融安全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加大典型案件曝光——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套路贷”典型案例、兑现有奖举报奖金、公开缉捕逃犯等措施,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浙江将把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作为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的重中之重,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不断形成依法打击强大攻势,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套路贷”违法犯罪高发问题。
发布会上,各发布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Q:省扫黑办在协调推进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朱晨:省扫黑办在协调推进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方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当前,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的时机和条件更加成熟。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发布施行,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政策标准。省扫黑办将进一步拉高标杆、乘势推进,完善机制、严厉打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精准的措施、强力的手段,持续掀起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高潮。同时,标本兼职、重在治本,协调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铲除 “套路贷” 滋生土壤。
省扫黑办、省平安办将把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发挥平安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Q:这些年,民间借贷纠纷频发,背后往往又涉及“套路贷”案件,省高院对此采取了哪些规制措施?
陈志君:
Q:借款人明知出借人的种种“套路”及其后果,是否影响对“出借人”行为性质的评价,能否对其以诈骗罪论处?
黄生林:
Q:我省公安机关如何打击套路贷?
聂展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将“套路贷”涉黑涉恶犯罪列为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会同检法机关出台了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开展了6次“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集中打击“套路贷”犯罪。对18起重大“套路贷”案件提请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由各市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专案组长,采取提级管辖、异地侦办、驻点打击等有力措施,实施全方位、整体性打击,面上“套路贷”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攻坚年活动,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整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套路贷”毒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Q:如何引导老百姓避开“套路贷”陷阱?
袁军培:
我们通过加强防范宣传、强化警示教育等方法,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大家也要树立法律维权意识,在遇到“套路贷”、金融诈骗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身陷“套路贷”危机,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同时,一定要理性消费,远离“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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