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不得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刘彬律师 2075文章 0评论 2020年5月15日评论276字数 141阅读0分28秒 哪些案件不得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1)当事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和解案件办理。前罪只要是故意犯罪,无论后罪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不能适用和解程序办理。 (2)雇凶伤害他人的; (3)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4)涉及寻衅滋事的; (5)涉及聚众斗殴的; (6)多次故意伤害他人的; 宁波刑事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点赞 我的微信 如果以上文章对你有帮助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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