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后,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传唤、拘传虽然不同于刑事拘留、逮捕,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传唤、拘传后,在传唤、拘传的时间内即被刑事拘留、逮捕的,在这种连续情况下,传唤、拘传的时间应当予以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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