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 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及实际案例

刘彬律师 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 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及实际案例已关闭评论239字数 195阅读0分39秒

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及实际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 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及实际案例

宁波刑事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weinxin
我的微信
如果以上文章对你有帮助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