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法律规定 | 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认罪认罚的评价
认罪认罚的法律依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具体内容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诉法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
第三百五十五条 对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
对认罪认罚案件,应当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阶段早晚以及认罪认罚的主动性、稳定性、彻底性等,在从宽幅度上体现差异。
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司法厅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18.对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认罚的阶段、程度、价值、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赔偿谅解、 刑事和解、羁押期间表现好等量刑情节不作重复评价。
认罪认罚 | 律师技能 | 适合做认罪认罚的三种情形
适合做认罪认罚的三种情形
1、事实情节无异议且法院阶段无机会
2、可以避免巨大风险
3、有望获得明显优惠
侦查阶段的律师工作
多次会见,深入交流,精准研判,尽量判准案情。
尊重客户,分析利弊,提示风险,说话留有余地。
关注动向,把握机会,若有从宽,认罪先拿好处。
审查批捕阶段认罪认罚的法律依据
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的意见
20.认罪认罚的,可以不报捕
21,认罪认罚的,可以不逮捕
审查批捕阶段
原已认罪,继续认罪,穷尽从宽情节,争取不批捕。
原不认罪,辩解无理,沟通发现机会,话分两头说。
早提定性,再转情节,预留调整时间,尽力即满分。
认罪认罚时,律师保留意见的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值班律师异议和见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值班律师有不同意见的,办案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但值班律师仍应当在具结书上签名以表明其在场见证。
技能
工作提速,快检察官半步。
分析利弊,工作留下痕迹。
穷尽情节,提出罪轻方案。
巩固战果,保留变动预案。
话留半分,防止庭上被动。
认罪认罚的无罪辩护
16.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律师作无罪辩护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辩护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协商过程的,在审判阶段作无罪辩护的,应当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愿,不因律师作无罪辩护而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得到从宽处理。检察机关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认罪认罚的态度综合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等重新提出量刑建议。
宁波刑事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