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成功丨办理周某芳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成功取保候审

刘彬律师 取保成功丨办理周某芳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成功取保候审已关闭评论293字数 887阅读2分57秒

取保成功丨办理周某芳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成功取保候审

 

涉嫌罪名:假冒注册商标罪

案件办理结果:成功取保候审

辩护方向:轻罪+协商退赔

 

【案情简述】

周某芳开服装厂已有十余年,在多地都有开过服装厂,具有多年的服装加工经验。2021年12月,因疫情影响生意也不是很好,有个朋友推荐来,说有一批羽绒服需要加工,该批次订单加工费16万余元,获利4万余元。

2022年3月25日,周某方在厂里正正常上班,被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某某派出所民警抓获,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后被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

 

【辩护过程简述】

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预约了宁波市看守所的会见。

据辩护律师了解,本次涉案的为一笔订单,仅有一个品牌,系杭州的品牌,案涉加工款16余万,违法所得四万余元。在本案的加工过程中,所有的辅料都是由客户提供的,关键的是因周某方并不具有logo的制作条件和工艺,品牌的logo也是客户提供,整个加工过程仅是按照客户提供的来料和样衣制作成品。

会见后,辩护律师所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提交了委托手续并了解案件情况,经联系品牌方代理人后,因品牌方要求的赔偿20余万,金额明显过高,综合考虑后,辩护律师认为差距过大,没有完成被害人谅解的促成。随后与办案的公安机关沟通中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建议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以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联系鄞州区人民检察院、鄞州公安分局、品牌方代理律师等多方协调,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5.5万,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取得了嫌疑人家属满意、品牌方能够接受的退赔金额。

最终,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当天为周某芳办理了取保候审,辩护律师及家属在当天晚上十一点在派出所接到了周某芳。

 

【后期律师辩护策略】

本案后期计划,周某芳有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现已经退赔被害人损失,且案涉的商标标识并不是周某芳制作,情节相对轻微,后续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将结合案件事实、对民营企业保护等方面,向检察院提出《相对不起诉法律意见》,以期本案能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让检察院做出因罪轻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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