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四川省)量刑情况 | 类案检索报告

刘彬律师 评论38字数 3543阅读11分48秒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四川省)量刑情况
序号 审理法院 案号 事由 获利 量刑情节 量刑情况
1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法院 (2021)川0192刑初93号 被告人卢王进在QQ群里将自己设计的淘宝抢单软件供以上五人使用,卢相帅等五人抢单后进行二次售卖,并将获利分成给卢王进。被告人卢王进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其行为的违法所得逾十万元。 104363元 卢王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卢王进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针对卢王进辩护人所提卢王进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与已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 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 (2021)川1529刑初43号 被告人朱标华邀约周兴诚、田名中在淘宝网上购买摩托罗拉C118主板、天线等部件在屏山县朱标华家中、田名中家中由朱标华动手组装了4套用于截取他人短信等私密信息的“嗅探”设备。经测试成功能截取到他人的短信后三人将“嗅探”设备及半成品销售给他人使用。 5900元 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朱标华、周兴诚、田名中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主犯朱标华判处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从犯周兴诚、田名中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3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川0104刑初13号 被告人王利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被告人舒培购买虚拟视频刷机包程序工具用于突破人脸识别系统、侵入他人账户而向其提供刷机服务或出售经刷机后的手机。 4600元 被告人王利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罚金人民币元
4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0)川1302刑初310号 王春林出资55万元、鲜红出资5万元共同决议开发“鲜资讯”APP,被告人鲜红提供框架技术,被告人王春林提供资金,两人经商议达成鲜红占4成股,王春林占6成股。被告人鲜红、王春林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微信的鲜资讯APP,被告人尚恩靓、刘海东分别开发鲜资讯APP“外部阅读”和“内部阅读”,下载使用鲜资讯APP达到3437人次。 王春林、鲜红违法所得14389.362元 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鲜红提供框架技术,被告人王春林提供资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尚恩靓、刘海东经招募作为员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鲜红、王春林、尚恩靓、刘海东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本院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主犯王春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主犯鲜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
从犯尚恩靓、刘海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5 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 (2020)川1325刑初141号 张路路等人将开发的具有“清理僵尸粉”等功能的程序命名为“熊猫管家”,建立网站,通过销售积分的方式非法获利,后将“熊猫管家”更名为“招财猫”,重新上线,并继续让赵云龙作为销售总代理,销售积分非法获利。赵云龙又找到李姗姗、王骁、戴伟龙、赵猛四人,作为“招财猫”的核心代理,负责销售积分及扩展下级代理,惠尧被发展为下级代理。 张路路违法所得2466587.5元
刘剑违法所得1857725元
刘星远违法所得788862元
李振龙违法所得915862元
王云峰违法所得808862元
赵云龙违法所得1800000元
张国强违法所得1325686元
代理销售人员:
李姗姗违法所得233498元
王骁违法所得273454元
惠尧违法所得150000元
戴伟龙违法所得152119元
赵猛违法所得150000元;
上述十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张路路、刘剑、张国强、刘星远、李振龙、王云峰、赵云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姗姗、王骁、戴伟龙、赵猛、惠尧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路路、刘剑、张国强、刘星远、李振龙、王云峰、赵云龙、李姗姗、王骁、戴伟龙、赵猛、惠尧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剑、张国强、刘星远、李振龙、王云峰、赵云龙、李姗姗、王骁、戴伟龙、赵猛、惠尧积极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剑、张国强、刘星远、李振龙、王云峰、赵云龙、李姗姗、王骁、戴伟龙、赵猛、惠尧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主犯:
张路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刘剑、张国强、赵云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刘星远、王云峰、李振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从犯:
李姗姗、王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戴伟龙、赵猛、惠尧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6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2020)川1681刑初110号 被告人彭**、刘勇、刘森林、杨豪、韩天向他人出售“绝地求生”等游戏外挂程序,非法获利人民币29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应受到刑罚处罚。 290000元 被告人彭**、刘勇、刘森林、杨豪、韩天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彭**、刘勇、刘森林、杨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韩天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刘勇、刘森林、杨豪、韩天检举他人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五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五被告人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认罚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主犯:
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刘勇、刘森林、杨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从犯:
韩天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7 四川省射洪市人民法院 (2020)川0922刑初56号 被告人潘绪友通过互联网下载API、攻击程序、扫描脚本、购买网址、租用服务器,搭建DDOS攻击平台(网址××),并以每月99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攻击平台会员月卡、周卡。截止其被抓获之日,被告人潘绪友累计向144人次出售攻击平台会员权限,非法获利15847元。
被告人周健在ip9090.com网站上购买域名(××),并先后向被告人潘绪友支付费用2030元,用于购买攻击平台搭建技术及API。被告人潘绪友提供技术支持并通过“QQ”远程控制被告人周健的电脑帮助搭建“唐诗攻击平台”(××)。被告人周健在搭建好平台后,在“QQ”群内发布广告出售攻击平台会员权限。截止其被抓获之日,被告人周健累计向76人次出售权限,非法获利4621.08元。
潘绪友获利15847元
周健获利4621.08元
被告人周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潘绪友、周健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潘绪友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周健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对公诉机关对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出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潘绪友既未退缴违法所得,亦未预缴罚金,对其不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被告人潘绪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被告人周健撤销缓刑部分;被告人周健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合并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8 四川省华蓥市人民法院 (2019)川1681刑初113号 被告人欧阳成兵在华蓥市乐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西发卡平台以及易卡发卡平台上注册名为“zql362”的商户,并利用两平台贩卖“绝地求生”游戏外挂程序及卡密。 233190.90元 被告人欧阳成兵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欧阳成兵承认华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华蓥市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适当。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欧阳成兵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具有坦白情节以及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间量刑并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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