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聚众”但未“斗殴”情形的处理思路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聚众斗殴罪 | “聚众”但未“斗殴”情形的处理思路
“聚众”但未“斗殴”情形的处理思路“刑民(行)关系与犯罪认定”之二十三 “聚众”但未“斗殴”情形的处理思路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
观点 |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的区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性案例 王立刚等故意伤害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507号) 裁判摘要:寻衅滋事的单方积极性,是相对于受害对象的被动性而言的,双方所处的状态是一方积极主动,另一方消极被动...
观点 | 聚众斗殴罪犯罪构成及转化要件的把握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性案例 倪以刚等聚众斗殴案(《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第350号) 裁判摘要:单方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也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在聚众斗殴致人伤害案件中,首要分子对全部犯罪事实负责。其...
聚众斗殴罪各地规定大全
目录: 【司法文件】 1、上海市高院《关于办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2006年9月5日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聚众斗殴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二) 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聚众斗殴罪法律规定及量刑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第一档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