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检察机关委托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办理刑事案件暂行规定 刘彬律师 2075文章 0评论 2016年2月17日评论600字数 66阅读0分13秒 13、检察机关委托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办理刑事案件暂行规定 发文部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 文号:浙公通字2013 112号 宁波刑事律师,你身边的律师帮手,13605747856【微信同号】 点赞 我的微信 如果以上文章对你有帮助 扫一扫,加律师的微信,了解更多
评论